1.下一步全面推行銀行代發工資模式,稅務終將會與銀行共享信息并比對!
2.工資表上的每一個人員,需要向地稅上傳姓名及身份證號碼,對于多處發放工資的,地稅會對該身份證號預警,責成申報單位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。
3.確定一處為工資薪金發放單位,其他單位為兼職,按照20%繳納個人所得稅。
4.全部為兼職的,按照“勞務報酬所得”,減除800或者4000以上*20%部分,剩余部分按照20%的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。
5.工資薪金所得與勞務報酬所得,二者最大的區別是工資、薪金存在任職受雇關系、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基本社會保險、接受企業的日常管理,是被包含的共同主體;而勞務報酬不存在上述情況,是與企業分立并存的并列關系。
6.逐漸建立個人收入和財產信息系統,在確保信息安全和規范利用的前提下,多渠道、多層級歸集居民和非居民個人的收入、財產等相關信息,運用大數據、云計算等技術,創新收入監測方式方法,提升居民收入信息監測水平。
7.以后再借用別人的身份證信息用于列工資抵費用的,將很容易預警出來,這是因為12月1日個人所得稅新的管理系統在各地普遍應用,該系統包括稅務端和企業端。其中,稅務端有“兩處以上收入”模塊,在技術層面加強了對個人兩處以上工資、薪金收入的管理;
8.稅務對虛列的工資額抵用成本的,一經查實全部剔除,補交企業所得稅并處以數倍罰款。
9.工資金額大于社保申報金額的,工資人數大于社保申報人數的,社保稽核時需要補交并有滯納金。
10.下一步逐漸建立促進誠信納稅機制,個人存在兩處以上收入時應及時自行申報納稅,否則影響納稅信用,從而影響消費、融資授信等。
同時鄭重地提醒大家:
從單位離職后須盡快刪除遺留在原來單位的個人基礎信息,以免個稅的再次重復申報造成涉稅風險問題!